第2013章 不干人事儿,布局凸显-《大明暴君,我为大明续运三百年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  “南海海贸商队!”

      ……

      袁可立话音刚落,皇极殿内惊呼声此起彼伏。

      市易法好吗?

      肯定是好的,但在执行的过程中被严重的扭曲了。

      它一方面打击了大商人、兼并之家,但是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中小商户的利益。

      因为市易司有一项强制收购权,官府以平价强制收购中小商户货物,尤其是特别是紧俏商品,往往低于市场价的三到五成。

      最可耻的是官府以低价收购的货物又加价出售,中小商户被迫从官方渠道中高价进货。

      《宋史·食货志》载:凡商旅所有,必先输市易务,私易者罪之,也就是说你只能从官方进货,不从这里进货就是走私,轻则罚款,重则斩立决。

      第二方面,本是为了缓解商人们的资金的短缺,结果成了高息贷款的陷进,利息名义是两成,结果因为折变、耗羡,利息高达四到六成。

      且需要以房产、存货为抵押,违约则没收资产。

      如果只是这两方面倒也没什么,关键是人为的制造货物短缺,官府为抬价故意囤货,

      且掌控着中小商人进货的凭引(许可证),数量受严格限制,而官商勾结的‘扑买’商人可获得特权。

      你以为这就完了吗?

      不,还有更奇葩的,商户申请交易需贿赂吏员,办一张市易凭证需‘纳例钱’五到十贯,且收购时大斗进,小斗出,两者相差近四成,何等可怕。

      这些都是官方机构干的,你敢信?

      而百货供销社和皇家银行就不一样了,皇家银行的利息不像青苗法那么高,远远低于,更没有那么残酷的没收。

      百货供销社更不会去强制收购中小商人的货物,然后再高价卖出,也不是中小商人的进货地,更没有掌控市场的议价权。

      而是以高品质、高服务、集中采购等优势吸引客人。

      如果商人囤积抬价,百货供销社以近乎赔本的价格去倾销,将囤积货物价格打下来。

      当然了,也不一定会赔本,因为所有供销社是联营的,拥有大明所有的进货渠道、库存以及最快速的配送方式,成本肯定低于商人。

      一个商人或者一地商人怎么可能是朝廷的对手。
    第(2/3)页